劳动合同书
(本合同适用于建筑、交通、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)
甲方:湖北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施工工地地址:武汉市融侨锦江项目工地
乙方(务工人员)
姓名: 性别:
家庭住址:
身份证号:
甲乙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有关规定,经平等协商一致,自愿签订本合同。
一、劳动合同期限
1、本合同于2011年2月1日起至2011年6月1日。
二、工作内容
2、甲方招用乙方在融侨锦江项目中勤杂工岗位(工种)工作,具体工作任务(量)是清扫施工路面。
三、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
3、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完全教育,乙方经考试合格,才能进入现场施工。
4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安全保护措施和劳动保护用品:
5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,服从甲方的生产管理,严禁违章作业。
四、工作时间
6、乙方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( )、综合计算工时制( )或不定时工时制( )。
实行标准工时制的,乙方每天工作八小时,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。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,在征得乙方同意后,一般每天加班不超过一小时,每月累计加班不超过36小时,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。
五、工资
7、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生产(工作)任务,甲方每月3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,并由乙方签字确认。具体发放标准为:
六、社会保险
8、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,并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。
七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
9、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责任(双方约定):
10、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责任(双方约定):
八、其他
11、本合同一式三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。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12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。
甲方(章) 乙方(签章)
经办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